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元旦春节
--忻州市纪委监察局致全市党员干部的公开信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两年来,忻州市纪委监察局把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促进了全市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但是“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穿隐身衣、披绿马甲”继续违纪的问题还没有有效解决,仍有个别单位和少数人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反工作纪律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此,必须保持高压态势,锲而不舍、弛而不息抓下去。
2015 年元旦、春节将至,我们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郑重提出,要坚守从政底线,保持清廉本色,元旦、春节期间要严格遵守以下十项纪律要求: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二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津贴、补贴或实物;三是严禁用公款旅游和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四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充值卡、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五是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六是严禁利用公款参与营业性休闲娱乐活动、超规格接待,不准出入私人会所;七是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不含备勤、执法、值班车辆);八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与此同时,还要重点防范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新出现的腐败苗头和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洁过节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浓厚氛围,优化党风政风民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违反上述纪律行为的,可通过12388举报电话,“四风”随手拍网络监督平台****,或登录举报网站****,向市纪委监察局反映和举报。祝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
忻州市纪委监察局